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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上接C5版)

  (上接C5版)

  以金风科技“21号工程”项目为例,发行人在客户前期预研阶段共计提供8款设计方案,收到客户终版技术资料后,于3天内即完成产品方案初步设计、22天内完成产品终版方案并经客户确认,样机于54天内完成生产制造及试验、一次并网成功,整体项目周期仅76天(较行业通常项目周期减少约44天),获得金风科技高度认可,被授予“21号工程突出供应商”奖项。2020年,金风科技推出6款新型号风机,其中配套的风电减速器产品均采用发行人设计的技术方案、并由发行人独家配套样机,发行人通过提供高效的技术服务,不断深化与金风科技的合作关系。

  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持续增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公司通过持续的业务拓展不断丰富自身客户群体,从而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②技术研发及创新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持续创新逐渐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在风电减速器结构设计、传动效率、工艺精度、疲劳寿命、噪声抑制等方面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并形成丰富的研发成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116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3项),并将相应专利和核心技术应用于风电减速器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中,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一支技术先进、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制定出合理、可行、高效的技术方案。2020年至2022年,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研发63款新型号风电减速器产品,并通过向客户销售带动收入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11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研发人员占比约为95%,研发团队学历背景良好。

  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成果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取得了多项荣誉,具体包括“中国好技术”“国家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2022年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2021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先进标杆奖”“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科技创新团队”“精密减速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夏创新型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③大功率风电减速器领域的竞争优势

  通过长期的自主研发创新,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及型号,目前已形成能够适应不同风力资源和环境条件、广泛应用于1MW至14MW各种型号直驱和双馈风机的产品体系,并在大功率风电减速器领域形成较为领先的竞争优势。

  2020年7月,我国首台10MW海上风电机组成功并网发电,公司作为该首台10MW风电机组偏航减速器、变桨减速器供应商,为我国自主研发并投入运行的单机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机组提供技术与产品支持。2023年2月,陆上单机大兆瓦风机组EN-220/10MW由远景能源发布,公司为该风电机组偏航减速器、变桨减速器供应商,为陆上中高风速地区的风电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体现了公司在大功率风电减速器领域的领先地位。

  2022年,公司已开始向远景能源14MW风电机组、东方风电13MW风电机组交付风电偏航减速器、风电变桨减速器产品,进一步体现出公司在大功率产品领域的领先优势。

  ④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从研发、生产阶段不断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形成了较强的成本控制优势。研发阶段,公司对风电减速器内部结构设计不断优化,产品扭矩密度达到250Nm/Kg,更高的扭矩密度意味着在相同输出功率和扭矩的情况下,减速器的质量和体积更小、零部件数量更少,从而为成本控制提供有力保障。生产阶段,公司通过持续的工艺优化、制程改进、设备升级,不断降低生产环节单位产品的时间耗用、人工占用及材料成本,从而降低公司的整体生产成本。

  ⑤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优势

  风电偏航减速器、风电变桨减速器属于风电机组核心部件之一,对于风电机组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风机制造商对于风电减速器产品质量具有严格要求。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度,在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产品设计使用寿命长达二十年,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使用需求。

  制造工艺方面,由于公司风电减速器产品属于多级传动行星减速器(风电偏航减速器一般为四级行星传动,风电变桨减速器一般为三级行星传动),由箱体、开式齿轮、多级传动齿轮组、轴承、轴套、密封圈等众多零部件组成,零部件需经过半精车、热处理、精车、制齿、钻镗等多工序加工,为保证产品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及稳定性、较长使用寿命,需提高制造工艺精度进而控制零部件尺寸公差、形位公差(实际形状及相对位置与理论情况的差异)。公司率先采用五轴数控加工中心,实现多工序一体化生产;并通过产品结构设计改进、工艺顺序优化、工装夹具研制创新等方式,实现多级齿轮组的同轴度、箱体结合面的平行度以及其他零部件的形位公差要求,有效保证产品主要零部件满足GB 6级精度要求。

  质量控制方面,公司设有质量控制部门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产品全生产周期进行质量管控,包括原材料的质量管控和生产过程质量管控等。针对产成品,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电减速器试验台,不仅能够模拟实际运行工况,而且能够满足型式试验、疲劳试验、破坏性试验等多种试验要求,有效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水平及可靠性。公司已通过ISO 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始终在产品结构设计、原材料选择、制造工艺优化等方面追求卓越,公司荣获中车风电2020年度供应商质量案例发布优秀奖。

  本次发行价格35.4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9.06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1.87倍,超出幅度约为17.17%,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3.44倍,超出幅度约为46.71%,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5、按本次发行价格35.41元/股、发行新股1,809.6000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4,077.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74.3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5,503.59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8、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9、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0、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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