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0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九江天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49.56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33.7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5亿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授信及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授信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4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N,N-二甲丙二胺(5kt/a)氢气、六氟磷酸锂(1300t/a)、碳酸二甲酯(0.5kt/a)、碳酸二乙酯(1kt/a)、碳酸乙烯酯(1kt/a)碳酸丙烯酯(0.5kt/a)、四氟硼酸锂(0.3kt/a)、电解液(6kt/a)、液体六氟磷酸锂(6kt/a)、氢氟酸(2.4kt/a)、氟化钾溶液(39%,91.4t/a)、硫酸(38830t/a)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08-25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33.7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9.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65亿元。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08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瓴汇(深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瓴汇深圳”)与广州开发区新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股权投资”)、汇森(广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森广州投资”)签署《广州广开瓴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广开瓴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由新星股权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瓴汇深圳、汇森广州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1亿元,其中瓴汇深圳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2亿元。
2022年12月30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2023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基于合伙企业的投资发展规划,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同意新增2名有限合伙人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龙岩市龙津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分别为4,500万元、5,000万元;同意汇森(广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由8,900万元调整至8,400万元。上述调整后,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由21,000万元变为30,0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合伙企业原股权结构
(二)本次调整后股权结构
基于上述变更,各合伙人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除上述调整外,《合伙协议》其余内容较之前披露的合伙协议内容无实质性修改。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及原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之“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二)新进合伙人
1、名称: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BN5M6708
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院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170,15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1栋8-9楼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2、名称:龙岩市龙津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2MABQN9RTX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生旺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龙岩大道中395号17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福建雁翔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上述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述合伙人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托中科院具有雄厚的科技资源优势,龙岩市龙津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于福建雁翔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发挥国有资本助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和引导新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本次新增合伙人,有利于完善合伙企业的资本优势、科技资源优势,能够为基金层面实现技术孵化及推动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次合伙企业变更事项不会对合伙企业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它事项
公司将积极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06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1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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