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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3-032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的监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8月17日任期届满,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任贵品先生、李俊卿先生、董志强先生、颜廷旭先生、谷奇先生等五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候选人简历

  任贵品先生:1969年12月生,河南柘城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俊卿先生:1972年11月生,河南渑池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董志强先生:1971年12月生,河南省义马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颜廷旭先生:1981年4月生,河南抚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总经理。

  谷奇先生:1975年10月生,河南义马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内部审计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3-031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8月17日任期届满,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春星先生、丁剑先生、杜青炎先生、聂振伟先生、邵轩先生、赵少峰先生、张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8月17日任期届满,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铁先生、高建良先生、刘阳先生、马家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铁先生、高建良先生、刘阳先生、马家昱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书面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无异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召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3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候选人简历

  董事简历:

  任春星先生:1969年4月生,河南陕县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丁剑先生:1971年10月生,河南永城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杜青炎先生:1970年8月生,河南卢氏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聂振伟先生:1972年7月生,河南省叶县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邵轩先生:1970年12月生,河南罗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赵少峰先生:1971 年 10 月生,河南渑池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现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林先生:1966年10月生,河南偃师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独立董事简历 :

  李铁先生:1961年5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科技大学教授。主要从事煤矿瓦斯治理、矿山压力与岩层控制领域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各3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待遇。

  高建良先生:1963年6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河南理工大学教授,科技项目管理、国家安全生产专家。主持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排名1)、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排名2)、省部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待遇。

  刘阳先生:1980 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郑州市人才专家库专家,大有能源独立董事。刘阳先生长期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动态,一直致力于公司内部控制与精益管理、财税数字化与业财融合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拥有较为丰富的公司财务治理经验。

  马家昱先生:1974年4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合规研究中心负责人,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聘任外部董事,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员,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财政局财政系统法律人才库专家,河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专家,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共郑州市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业务咨询专家库特邀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九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认证首批公司法及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3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8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机关2号楼2楼东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8日

  至2023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部(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9:00—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2023年8月17日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话:0398—5888908

  传真:0398—5897007

  邮编:472300

  联系人:董海、李玉飞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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