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7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成交的最高价为99.55元/股,最低价为46.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29,742,112.8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约)0.71-2.71亿元的回购,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备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全资子公司北京鸿鹄致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与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融商创新产业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广安小平故里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中科青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数字经济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内蒙古数字基金”),基金规模15,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资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近日,该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B5707
基金名称: 内蒙古数字经济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 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