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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8月2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2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月沣”)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上海月沣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上海月沣向上述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5号1888室

  法定代表人:唐风杰

  注册资本:1205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零售;鞋帽批发、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日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月沣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35,943.19万元,负债合计22,806,19万元,资产负债率63.45% ,净资产13,136.99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4,333.19万元,净利润1,307.39万元。

  截止2023年3月31日,上海月沣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37,515,50万元,负债合计24,069.36万元,资产负债率64.16%,净资产13,446.13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235.12万元,净利润309.1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按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29,344.2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47%,全部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0%,占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31%。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月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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