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6日、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9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1,898股,占公司总股本106,270,000股的0.047%,回购交易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8.88元/股,最低价格为22.4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5,148,821.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2年8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详见《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完成期间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明强先生(已辞职)因个人原因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减持公司股票1,000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021,898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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