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栾琳女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8名,代表公司849,648,660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344%。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820,649,64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885%,其中中小股东共4名,代表公司294,333股股份;(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32人,代表公司28,999,015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9%,其中中小股东共32名,代表公司28,999,015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958,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反对690,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0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6426%;反对690,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若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723,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6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4278%。
(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栾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17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20,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0.8336%。
(3)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洋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054,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699,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5587%。
(4)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季春霖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895,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540,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016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华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10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48,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7252%。
(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剑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217,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62,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1152%。
(3)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41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5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7853%。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金曦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6,451,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09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9.0859%。
(2)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铮铮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571,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1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32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立峰、罗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与会职工同意选举王今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由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今金,男,1984年出生,剑桥大学电子工程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11月毕业于剑桥大学,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研发部科学家,2017年2月至今,历任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科学家、深圳光启高端装备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科学家,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今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王今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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