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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近日,公司查询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长春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葱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股股票。根据平台页面显示,在规定的拍卖时间内:2023年8月4日10:00-2023年8月5日10:00(延时的除外),本次拍卖流拍。

  2023年8月7日,上述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第二次相关拍卖公告,钟葱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股股票将于2023年8月23日10时至2023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第二次拍卖。具体拍卖方式、拍卖程序、权利义务、法律风险等信息请前往京东网:http://sifa.jd.com/进行查询了解。

  截至本公告日,钟葱持有公司股份56,676,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钟葱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本次钟葱股份司法拍卖流拍以及后续第二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3-08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收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等法律文件,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安阳金合阳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合阳公司”)诉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安阳珠宝”)、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豫05民初18号,金合阳公司后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变更后的涉案金额合计达651,694,871.15元。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委托律师针对本案提起上诉。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豫民终529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以及后续进展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12月17日、2023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出具的《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5执7号之六以及《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5执7号之八,查封了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查封期限自2023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查封公司持有的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查封期限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未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及管理人与债权人及法院保持密切沟通,并已申请对冻结子公司股权的解封,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5执7号之六

  2、《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5执7号之八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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