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象新材;证券代码:003011)交易价格于2023年8月4日、8月7日、8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1.3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幅减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因美国海关溯源要求,公司所涉行业产品进口商需向美国海关提交原材料供应链溯源资料,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欣”、“子公司”)正处于配合客户提交材料、补充提交材料,以及等待美国海关审核阶段,最终审核结果以及审核时间将取决于美国海关的审查情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越南海欣出口货物被美国海关全部扣押的情形,越南海欣已主动暂时停止发货,同时对已发货的产品陆续安排召回,避免通关滞留带来损失,待美国海关进一步审查后,再采取措施妥善安排。同时越南海欣调整了生产安排,决定减少产量,并在减产期间组织设备检修维护,以保证恢复生产时设备能充分高效地满足各项生产要求。鉴于美国海关审查时间不确定,公司目前尚无法确定恢复生产产量的具体时间,此次大幅减产将对公司2023年的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推动审核程序,并采取各项措施,降低本次大幅减产对公司的影响;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2023年7月15日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4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上述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此次大幅减产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海关溯源事项未能消除,公司将产生业绩下滑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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