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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坚群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公司代码:605298                                公司简称:必得科技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7月2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2点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碧玉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

  3、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6月26日为授予日,以6.85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授予4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3年6月28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40名授予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28,085,000.00元,其中人民币4,100,000.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50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144,500,000.00元。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14,450.00万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关于核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9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793.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2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4,82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2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8110122000087495)、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8110122000087342)、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902874610618)、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8801070010396)、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61616600000544)、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640701040019027)。2022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02110100000038)、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02110100000037)。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01880107001039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3205016161660000054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月城支行1064070104001902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5109028746106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781101220000873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78110122000087495以上账户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均已注销。

  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5,678.5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7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

  至2023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 8 月22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 27 号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

  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 27 号

  联系人:汤双喜、孙喻钰

  邮政编码:214404

  联系电话:0510-86592288

  传 真:0510-86595522

  邮 箱:tangshuangxi@bidekeji.com

  2、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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