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经董事会审批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含本次)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二)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三)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 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五) 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二、 审议程序及各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能够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 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投资产品不能随时 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 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投资产品的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及财 务部门相关岗位人员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财务部将负责制定购买理财 产品计划,合理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 值变动,以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 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 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3-042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3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文朝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晓江、证券事务代表盘羽洁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前述有效期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调整为“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书面审核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取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发行决议有效期设置的延期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修订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书面审核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部分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修订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书面审核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能够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3-041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8月3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余星宇、林朝阳、曹杉,独立董事顾鸣杰、黄海燕、张桂森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前述有效期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调整为“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取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发行决议有效期设置的延期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部分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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