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3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13: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陆才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 审议《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年度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3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1号)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章新蓉女士、牛明先生、易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公司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丰行”)、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名宣”)、天津融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汽贸”)业务发展需要及融资渠道储备,天津汇丰行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融资2,500万元,天津名宣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申请融资2,000万元,融诚汽贸拟申请融资额度5,000万元,天津汇丰行、天津名宣、融诚汽贸拟申请的融资总额度为9,500万元。公司拟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认为,天津汇丰行、天津名宣、融诚汽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事项满足了上述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融资渠道储备,保障上述公司相关业务的有序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号)
四、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融诚车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车行”)下属公司天津融诚飞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飞凡”)业务发展需要,融诚飞凡拟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诚车行及内江鹏翔拟共同对融诚飞凡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融诚车行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江鹏翔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认为,融诚飞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事项满足了融诚飞凡的业务发展需求,保障其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3号)
五、 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14:30在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召开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34号)。
备查文件:
1、《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31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 首席合伙人:梁春
(6) 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7) 业务收入信息: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8)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审计费用总额61,034.29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199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2)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朝晖,201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立,200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其中,签字注册会计师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项目组人数、审计工作所需天数以及每位项目组成员每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项目组人数及审计工作所需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位项目组成员每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63万元(未含差旅、食宿费),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含了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住宿费、差旅费等。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且其审计团队工作认真严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年度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3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且其审计团队工作认真严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年度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3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
(三)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九届七次会议决议》;
2、《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32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融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公司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丰行”)、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名宣”)、天津融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汽贸”)业务发展需要及融资渠道储备,天津汇丰行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融资2,500万元,天津名宣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申请融资2,000万元,融诚汽贸拟申请融资额度5,000万元,天津汇丰行、天津名宣、融诚汽贸拟申请的融资总额度为9,500万元。本公司拟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据天津汇丰行、天津名宣、融诚汽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协助上述3家公司办理本次融资事项,并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本次对上述3家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汇丰行
1、 公司名称: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0日
3、 注册地址:河西区解放南路613号
4、 法定代表人:杨扬
5、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销;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二手车鉴定评估;洗车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紧急救援服务;轮胎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小作坊经营;小食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
8、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9、 经查询,天津汇丰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名宣
1、 公司名称: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3、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汽车园南路25号
4、 法定代表人:杨扬
5、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俱、汽车用品、家用电器、纺织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脑及配件、箱包、工艺品、日用百货、厨房用品、体育用品、通讯器材、服装鞋帽、文化用品、玩具、清洁用品、饰品、食品的批发兼零售;汽车技术咨询服务;车务手续代办服务;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旧机动车交易及相关咨询服务;汽车租赁;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房屋租赁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8、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9、 经查询,天津名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诚汽贸
1、 公司名称:天津融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2日
3、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6933号)
4、 法定代表人:杨扬
5、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二手车鉴定评估;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8、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9、 经查询,融诚汽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2、 担保方:本公司
3、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共计9,500万元人民币;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津汇丰行、天津名宣、融诚汽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事项满足了上述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融资渠道储备,保障上述公司相关业务的有序开展,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对上述公司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118,7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8.96%,占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44.05%。其中,本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9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内江鹏翔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6,8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944.99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65%。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亦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 备查文件:《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3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融诚车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车行”)下属公司天津融诚飞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飞凡”)业务发展需要,融诚飞凡拟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诚车行及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拟共同对融诚飞凡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融诚车行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江鹏翔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据融诚飞凡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协助融诚飞凡办理相应的融资事项,并授权融诚车行及内江鹏翔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融诚车行及内江鹏翔共同对融诚飞凡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融诚飞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6日
3、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大寺高新技术产业园B区12-B1
4、 法定代表人:杨扬
5、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针纺织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洗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珠宝首饰零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8、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9、 经查询,融诚飞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融诚车行、内江鹏翔;
2、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融诚车行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江鹏翔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融诚飞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事项满足了融诚飞凡的业务发展需求,保障其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融诚车行及内江鹏翔共同对融诚飞凡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120,7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0.13%,占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44.79%。其中,本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950万元人民币;内江鹏翔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7,8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融诚车行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944.99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65%。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亦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 备查文件:《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34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0日,本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023年8月2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2、 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号)。
3、 特别提示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5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曾煜靓
(2)电话:028-63286976
(3)传真:028-63286984
(4)电子邮箱:hwgfdb@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1、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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