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不再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1928192910620)。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资金13.5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支行(账号:19380401040066888)进行管理。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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