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2日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公告
因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马俊生先生、王雪梅女士、刘韫芬女士、韩世君先生、方仲友先生、徐文学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马俊生先生暂代公司董事长,韩世君先生、方仲友先生、徐文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指导和支持致以衷心的感谢!
本次董事会人员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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