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52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2,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52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能”)、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园”)供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3,000万元、6,000万元。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公司从英飞拓智能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至英飞拓智能子公司英飞拓仁用。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英飞拓智能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调增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英飞拓: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英飞拓仁用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年8月10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深银旗舰综字第0050号),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2023深银旗舰综字第0024号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未结清的授信业务),其中敞口额度9,000万元。公司为敞口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科技”)为敞口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和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同日,英飞拓智能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深银旗舰综字第0051号),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立新科技提供抵押担保。
同日,英飞拓智园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深银旗舰综字第0052号),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立新科技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和/或子公司为英飞拓仁用、英飞拓智能、英飞拓智园提供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2,000万元、6,000万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仁用、英飞拓智能、英飞拓智园提供担保后(共同担保未重复计算),公司和/或子公司对英飞拓仁用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人民币;公司和/或子公司对英飞拓智能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和/或子公司对英飞拓智园的担保余额为3,80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2,200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仁用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615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英飞好成科技园1515
法定代表人:刘务祥
注册资本:18,28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机房技术的开发;园区产业规划、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电教设备、机电设备、实验室设备、取证设备、折叠屏、报警器、勘察箱、夜视望远镜、酒精测试仪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国内贸易(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可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物联网系统工程、电子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信息通信系统工程、安防系统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与公司关系:公司通过英飞拓智能持有英飞拓仁用100%股权。
英飞拓仁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二)英飞拓智能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BEK5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宝路12号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301
法定代表人:刘务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4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视频监控系统产品的开发、销售、租赁;防爆视频监控产品的开发、销售、租赁;LED显示屏、发光二极管显示器、液晶显示器、背投显示器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及工程技术开发;大数据分析;数据库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视频监控系统产品的生产;防爆视频监控产品的生产;LED显示屏、发光二极管显示器、液晶显示器、背投显示器产品生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智能100%股权。
英飞拓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为英飞拓智能单体数据。
(三)英飞拓智园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TDRM5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宝路12号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602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智慧园区运营服务;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电子产品、智能设备、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智能化系统上门安装;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咨询;智慧园区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设计(以上不含广告、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智能化、信息化工程咨询服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智园100%股权。
英飞拓智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
2023年8月10日,立新科技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三)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2023年8月10日,立新科技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深银旗舰最应质字第0008号),主要内容如下:
1.出质人:深圳市立新科技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担保的债权: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依据与英飞拓仁用在2023年8月10日至2026年6月28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4.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本金人民币9,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质押期限:在英飞拓仁用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立新科技有权要求解除质押。
7.出质的应收账款:立新科技持有的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立新科技厂区1号厂房、2号厂房、综合楼,产权证号为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07061号物业的租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9,052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87.17%。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之间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立新科技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之间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3.立新科技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之间签订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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