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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34.73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4.71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8月16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3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50,946,625股增加至451,869,67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道通科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道通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道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以26.4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归属共923,050股,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股本累计增加923,050股,总股本由450,946,625股增加至451,869,675股。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

  P0为调整前转股价34.73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2047%(923,050股/450,946,625股),A为增发新股加权平均单价26.4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P1=(34.73+26.4*0.2047%)/(1+0.2047%)=34.71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34.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8月16日开始生效。“道通转债”于2023年8月15日暂停转股,2023年8月16日起恢复转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道通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1593644

  联系邮箱:ir@autel.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8月14日,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道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4年2月14日,如再次触发“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8,000.00万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01号”文同意,公司12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道通转债”,债券代码“118013”。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道通转债”自2023年1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4.73元/股。因公司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450,946,625股增加至451,869,675股,2023年8月16日起转股价格从34.73元/股调整为34.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道通科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道通科技关于“道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募集说明书》向下修正条款相关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9.5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2月14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2月15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道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道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辞职后其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 李宏先生与公司签订有《员工保密及非竞争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其负责的工作已交接完毕,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离职后,李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宏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李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应用学士学位,获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高级软件设计师证书。1997年8月至2001年7月任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教师,2001年8月至2005年5月任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任深圳市车博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主管,2006年9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21,300股。离职后,李宏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李宏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维修解决方案项目的研发工作,现该部分研发任务已交接其他研发同事负责,李宏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李宏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相应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李宏先生签署的《员工保密及非竞争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李宏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以技术诀窍、商业信息、客户信息、供应商身份和关系,产品和系统设计及组件、市场信息、市场计划等形式或者与之前所述事项相关的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李宏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及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建立起稳定的研发和质量保障体系,研发领域覆盖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充电桩等主要技术领域,形成了包含软件、硬件、设计、测试等职能完整的研发组织架构。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主要研发人员均为硕士以上学历,技术领域包括汽车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互联网工程、工业设计等学科,全面覆盖了公司技术和产品各个环节。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达935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71.43%(不含生产人员)。李宏先生离职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为4人,具体人员变动如下: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较为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未因李宏先生的离职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李宏先生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相关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推进状态。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道通科技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李宏先生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2、李宏先生与道通科技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及《竞业限制协议》。李宏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相应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道通科技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宏先生的离职未对道通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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