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1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3年11月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数为288,800,022股,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发行股数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25,333,484股为测算基础,不考虑后续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份并注销等因素;
(5)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以下三种情况:(1)与2022年度持平;(2)较2022年度增长20%;(3)较2022年度下降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在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其中2022年度相关数据已考虑限制性股票的影响,摊薄测算数据未额外对此进行考虑。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募集资金短期内无法实现效益,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对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系统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根据灼识咨询的数据,全球及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2027年将达到3,430万辆及2,210万辆,电化学储能占预计将在2027年达到49.1%。电解液和正极材料作为锂离子电池重要原材料,全球需求预计维持高速增长。2022年全球及中国电解液出货量分别达到104.3吨和89.1万吨,预计将于2027年达到464.6万吨和383.3万吨。磷酸铁锂2022年全球及中国出货量约为127.6万吨及111.0万吨,预计2027年将达到762.7万吨及466.4万吨。
随着新能源行业全球化发展,为匹配其客户增量需求,全球及中国电解液和磷酸铁锂未来需求量持续提升,市场需求增长推动材料供应商扩产加码。
(二)下游电池厂产销双增,电解液需求涨势延续
今年上半年,国内动力电池的产销均实现双增,带动电解液需求共振向上。市场需求增长推动产业投资发展,产业链参与者加码扩产。据公开信息,今年上半年新增锂离子电池企业境内拟新建项目投资总额达数千亿元。
近年来,四川和广东发展成为国内动力电池核心产业区域之一,本次公司在广东江门和四川眉山建立电解液产能募投项目即服务于公司核心客户在该等地区的需求,产能消纳路径明确,并且电解液作为定制化产品,靠近客户建厂能够降低运输成本,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三)响应客户本土化供应需求,应对国际贸易保护,增强全球竞争力
公司本次海外募投项目产能主要覆盖北美及欧洲需求。欧美电解液市场起步较晚,目前处于大规模布局阶段,当地产能存在缺口。
在新能源汽车及电池材料领域,全球贸易保护措施激增为出口带来一定挑战,中资企业须境外建厂以降低贸易保护对其市场份额的影响。例如,美国财政部推出的《削减通胀法案》(IRA)关于电动汽车税收抵免的规则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对锂离子电池及其原材料产地为美国或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能享受补贴优惠;欧盟委员会贸易防御部门亦在商议是否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允许欧盟征收额外关税或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随着贸易保护政策下的本土化生产趋势,中国头部电池厂商纷纷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目前已公布的规划产能已达数百吉瓦时,境外的中国及欧美本地电池公司亦会增加对当地电池材料的采购。
电解液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作为电池核心原材料之一,为应对贸易保护,行业头部企业陆续开始于海外本地进行产能布局,服务当地客户。此外,电解液对于运输和储存要求高,须低温Tank罐运输且储藏于危化品仓库。公司通过在海外建厂、就近配套,可以进一步保证高性价比产品的及时供应及服务质量,有利于稳定与头部电池厂及海外车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巩固全球市场份额打下坚实基础。
(四)美国及摩洛哥产能可覆盖北美和欧洲地区需求,战略意义明确
美国和欧洲是全球重要经济体,其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步提升,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核心增长地区之一。公司本次拟在美国德州新建电解液工厂,以满足北美地区对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需求。与此同时,考虑摩洛哥具备丰富的磷矿资源,磷矿储量全球第二,且与欧洲隔海相望,地理优势、成本优势显著。公司本次拟在摩洛哥建设电解液、六氟磷酸锂及磷酸铁锂产能,以覆盖欧洲地区对锂离子电解液以及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需求。
项目建成后,公司可加深与重要海外客户及中资电池厂的绑定关系,扩展对北美及欧洲地区的市场覆盖,把握住欧美地区需求增长机遇。
(五)提供营运资金支持,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业务规模于近年来实现高速增长。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1.19亿元、110.91亿元和223.1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32.8%。未来公司将围绕主业,持续推进电解液全球化战略布局。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为公司优化全球化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供资金保障;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及财务灵活性,增加流动资金的稳定性、充足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摩洛哥天赐年产3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美国德州天赐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目”、“四川天赐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江门天赐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投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材料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布局。本次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有助于公司完善全球化布局、提升市场份额、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高速发展奠定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来自不同领域、具有不同学术背景、训练有素的人员及专业人士组成的员工队伍,其中许多人员在锂离子电池材料和专用化学品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公司的管理团队远见卓识并具有丰富的相关从业经验,对公司治理、行业趋势、技术研发、客户拓展及生产制造等各个环节具有深刻的洞见,在新能源材料和专用化工领域平均从业年限超过20年。公司拥有国际化管理经验及国际化管理人才储备,为本次海外募投项目的落地提供强有力支撑。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个科技创新载体及全面覆盖所有战略产品线的高素质研发队伍。公司通过内部和外部讲座相结合,努力培养员工的核心技能,培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清晰且前瞻的研发体系、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对化学材料的深度理解。公司以日化材料起家,逐步打通化学材料应用体系,战略性开展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业务,并沿上下游不断拓展,相继开发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资源再生回收等业务。得益于雄厚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公司多项产品的技术水平保持国际领先。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接近9亿元人民币。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的产品始终走在世界前列,是全球头部电池厂和整车厂的核心供应商。国内客户方面,公司是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中创新航等头部动力电池厂的核心供应商。国际车企及电池厂客户方面,公司服务于Tesla和LG等核心客户,并全面拓展国际市场。公司与行业头部客户的多层次合作充分证明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定》《存托凭证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赔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15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的发行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境内新增A股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的发行预案》《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预案所述本次境外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境外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上市相关事项已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的附条件批准,尚需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及瑞士证券交易所最终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19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捷克天赐终止年产10万吨
电解液项目(一期)并注销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捷克天赐终止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并注销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捷克天赐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并注销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捷克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赐材料捷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inci Materials Technology Czech S.R.O.)投资建设捷克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27,5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19,5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8,000 万元。该议案也在2020年9月8号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中审议通过。
该议案通过后,项目组开展了项目有关前期工作,进行了设计初稿和环评工作,土建施工等暂未进行建设投入。
二、 项目终止及注销公司的原因
受全球各国经济下行影响,人员和物资流动受限,以及捷克投资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捷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困难,整体项目进度缓慢。结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国际投资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客观环境情况,公司对电解液出海欧洲的战略进行了规划调整,目前在欧洲已合作建立了首个OEM工厂,也计划在经济政策环境相对稳定的摩洛哥进行产能建设,为公司更好地服务及开拓欧洲市场做准备。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捷克天赐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并注销捷克天赐。
三、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赐材料捷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inci Materials Technology Czech S.R.O.)
注册地址:Lidická 326, Nov? Bohumín, 735 81 Bohumín
投资额:5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 100%持股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原材料(含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化 学品贸易;技术进出口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终止是基于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因素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电解液产品的出海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注销捷克天赐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及资产结构、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注销捷克天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月 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16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和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18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4,105,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1,05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10,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95,079,452.8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7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三、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1、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
(1)2023年5月24号,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由于原有项目建设场地受限,同时也为了更好的规划集团原料的配套供应及产能布局,降低厂区间原材料运输风险,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公司将该项目中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部分配套原材料产线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的方式调整至其他基地进行建设,并取消该项目中子项年产2,000吨二氟磷酸锂产线建设,将建设投资额由90,065.23万元调整为82,025.8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36,287.01万元调整为7,684.61万元,总投资由126,352.23万元调整为89,710.44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 81,856.23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详情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四、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一) 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
1、本次调整前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1)项目调整原因
为了更好的利用厂区现有条件,合理规划厂区原材料供应布局,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公司拟将该项目中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配套原材料五氟化磷产线的建设地点调整至公司附近生产五氟化磷原材料的厂区,以减少五氟化磷原材料运输的风险,同时,公司计划通过管道运输方式向六氟磷酸锂产线输送五氟化磷,以更加合理的规划布局来保障前端原材料的有效供应。另外,为了满足未来集团的产品生产需求,公司将在该产线调整时同步提升五氟化磷的产能。
2)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3)其他变更说明
★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可实现达产年平均营业收入616,543.27万元,年均净利润38,807.98万元,调整原因主要系六氟磷酸锂市场价格有所变化,同时增加了核心原材料的自供利润贡献。
★ 建设投资额的增加主要系增加了六氟磷酸锂原材料五氟化磷的产线产能,相关设备费用、安装费用等均有所增加。
除前述变更外, 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二) 年产 6.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
1、本次调整前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1)项目调整原因
该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已经完成,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并且已有稳定合格产品产出,为进一步提高该项目所在基地的污水处理能力,同时加强公司环保治理能力,公司拟在本项目中增加建设内容:污水综合处理装置。
2)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3)其他变更说明
★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可实现达产年平均营业收入为230,734.51 万元,达产年平均净利润26,657.21万元,调整原因是增加了部分污水处理等环保费用,同时产品售价有所降低。
★ 建设投资额的增加主要是增加了污水处理装置EPC工程,此次增加装置后,本项目产线的污水可实现单独全部处理,达到国家工业污水排放标准,不会增加公司其他产线的污水处理压力。
★ 本次追加的污水处理装置建设不会影响原项目主体的正常投产,新增的污水处理装置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除前述变更外, 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五、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及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相关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回售条款之附加回售条款规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若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披露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届时公司将按照公告内容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相关事宜。
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 6.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变更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八、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及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九、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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