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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8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8,586,460.2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与之相关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洪云、曹卫强、罗嘉恒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淑华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六)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为了适应公司及各事业部发展需要,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调整相关组织架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44,356,6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36,781,931.5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574,668.46元。上述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50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富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8,854,316.4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4,351,120.07元,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4,503,196.40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14,733,780.93元,发行费用使用14,120,535.54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金额为83,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23,272,911.73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半年度)》(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8,300.00万元,协定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2,127.29万元,合计20,427.29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现有现金管理产品未发现任何风险情况。

  0、

  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里支行的上一级银行

  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涉及的协定存款协议及协定存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里支行的上一级银行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11日,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2023年半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709,782.95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主要为计提Sleepme Inc.应收款项减值损失变动。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货会计政策,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2023年半年度公司需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1,876,677.25元,导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发生变动。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3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8,586,460.20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38,586,460.2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内容。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 2021年12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春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 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8)。

  (四)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1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五)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七)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状况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设定的2022年度净利润激励指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预计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激励对象意愿,公司经审慎决策综合考虑,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称“《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和内部人才梯队的升级。此外,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更加切实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员工与公司多方共赢。

  三、 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承诺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骨干的勤勉尽责。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的内容。

  八、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终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就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淑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淑华女士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基本情况

  刘淑华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于新西兰梅西大学,金融专业。2012年5月至今就职于富信科技,历任财务部审核经理、经营管理部经营主管、审计部副部长、证券法务部副部长,具有多年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刘淑华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富坤先生之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85%。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代码:688662         公司简称:富信科技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Sleepme Inc.系公司近年来的前五大客户、2020年、2022年的第一大客户,主要向公司采购恒温床垫类产品。2022年12月起,Sleepme Inc.回款速度较之前变缓,已经出现支付延期的情况。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和其持续保持良好的沟通并积极催收欠款。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Sleepme Inc.已于2023年5月11日依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启动ABCs程序的邮件通知。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收到关于ABCs程序进展的进一步反馈,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赔付款(210万美元)冲减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余额为486.40万美元(按汇率折算为人民币3,518.34万元),扣除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补充计提坏账准备(按汇率折算为人民币3,279.10万元),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下滑,出现亏损。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8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竞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客观、清晰、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其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骨干的勤勉尽责。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日

  至2023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2回避表决。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31日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

  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6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

  2.联系电话:0757-28815533

  3.电子邮箱:fxzqb@fuxin-cn.com

  4.联系人:田泉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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