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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建项目名称及估算总投资

  (1)鸡东县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41,441.40万元;

  (2)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63,465.43万元;

  (3)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53,371.88万元;

  (4)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100MW风电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76,827.05万元。

  上述拟投建风电项目装机容量共计500MW,估算总投资共计约人民币335,105.76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1)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项目尚需取得环评、水保、林评、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合规性手续,项目建设与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3)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拟建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履行。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计划投资建设500MW风电项目,项目名称为鸡东县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100MW风电项目。

  一、拟投建风电项目概述

  (一)鸡东县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东嘉嵘”),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        141,441.40万元。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二)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滨保新嘉泽恺阳”),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63,465.43万元。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三)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东博骏”),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        53,371.88万元。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四)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100MW风电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桂林市资源县泽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泽华”),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76,827.05万元。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上述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述项目投资已经公司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二、拟投建风电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鸡东县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拟投建风电项目规模200MW,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嘉嵘,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鸡东县向阳镇、永安镇、东海镇、明德乡、下亮子乡。上述项目建设期约两年。

  2、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41,441.40万元。

  3、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4、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5、项目效益估算

  经测算,在执行目前上网电价政策条件下,总投资收益率(ROI)为6.09%,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57年。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拟投建风电项目规模100MW,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恺阳,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滨县忠仁镇。上述项目建设期约一年。

  2、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63,465.43万元。

  3、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4、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5、项目效益估算

  经测算,在执行目前上网电价政策条件下,总投资收益率(ROI)为8.87%,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05年。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拟投建风电项目规模100MW,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博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鸡东县下亮子乡、向阳镇、八五一O农场。上述项目建设期约一年。

  2、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53,371.88万元。

  3、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4、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5、项目效益估算

  经测算,在执行目前上网电价政策条件下,总投资收益率(ROI)为7.72%,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89年。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四)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100MW风电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拟投建风电项目规模100MW,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桂林泽华,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桂林市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上述项目建设期约一年。

  2、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76,827.05万元。

  3、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4、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5、项目效益估算

  经测算,在执行目前上网电价政策条件下,总投资收益率(ROI)为3.29%,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3.33年。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建的必要性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投建的可行性

  上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和国家转变经济发展结构的产业政策,对于节能减排、改善能源结构以及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向,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是可行的。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建设上述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项目竣工投产后,本公司风力发电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进而提升公司风力发电产业的盈利水平,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项目尚需取得环评、水保、林评、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合规性手续,项目建设与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拟建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履行。

  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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