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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诗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6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990.1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3年7月,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作为募投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的新增实施地点为珠海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9号,并使用募集资金向珠海中慧增资5,000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7月31日,上述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用账户余额为准,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秉持合理、节约及有效原则,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理财收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胜信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威胜信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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