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106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83.81元/股
● 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83.75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8月21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7,821,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并于2023年4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3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华特转债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023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3年8月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归属的147,48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20,335,880股增加至120,483,3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华特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1、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147,480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20,335,880股增加至120,483,360股。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83.81元/股,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0.1226%,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30.87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83.81+30.87×0.1226%)/(1+0.1226%)=83.75元/股
综上,“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每股人民币83.81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83.75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3年8月21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特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特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107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特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华特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号),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6,4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6,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7,821,867.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64,6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华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9月27日至2029年3月20日止。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105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14.748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8月21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1)。
(四)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7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六)2021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2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2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2年9月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十一)2022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3年2月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十三)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2023年6月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十五)2023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2023年8月2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人员名单及其归属股份数量见下表:
注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4人、当选监事人员1人、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的人员6人以及自愿放弃本次归属人员2人。
注2:上述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中存在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导致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80%而不能完全归属的情形。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激励对象人数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35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实际归属人数为35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8月2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4.748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4日出具《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61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截止2023年7月21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3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552,707.6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7,48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405,227.60元。
截至2023年7月21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3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合计147,480元。变更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483,360元,股本为人民币120,483,360元。
2023年8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18,814.45元,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62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20,483,36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6月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48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226%,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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