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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炬光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兴胜先生《关于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建立完善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刘兴胜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2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4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

  6、回购期限:自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审议程序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或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0,363,344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20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4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2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210,000股至42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3%至0.46%。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因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刘兴胜先生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40,84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5月16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除上述因实施股权激励股票归属而增持股份的情况外,提议人刘兴胜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兴胜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刘兴胜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在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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