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剑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52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叔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5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上证函〔2023〕9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05,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060,900.0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0.00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17,335,313.96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19,32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2,441,894.7 元。截至 2023年6月30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5,372,723.27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上证函〔2023〕9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银行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二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分(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分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分(支)行
[注]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分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募投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不含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5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6,1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品种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合规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8月18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5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理顺职能条块,更好地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对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如下:党群部(人力资源部)不再合署办公,分设党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拆分为运营管理部和经贸事业部,投资管理部更名为投资发展部(战略研究部),风控审计部更名为法务合规部,安全技术部更名为安全技术部(信息中心),计划财务部更名为财务管理部。调整后组织机构设置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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