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31 公司简称:日联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更换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乐其中先生关于职务调整的书面报告,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乐其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职务调整的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董事长刘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辛晨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辛晨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董事会秘书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辛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鲍凡蓉女士(简历见附件2)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鲍凡蓉女士获聘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
三、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0-68506688
邮箱:IR@unicomp.cn
传真:0510-81816018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辛晨先生简历
辛晨,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4月加入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高级经理、研发总监、公司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辛晨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共创日联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财产份额间接持有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0,091.5股,持股比例为0.08%。
辛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附件2:鲍凡蓉女士简历
鲍凡蓉,女,1998年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测试。曾就职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法务、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23年5月加入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目前,鲍凡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联科技”“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367万股,发行价格152.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5.1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079.0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28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48.2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83,000.00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562.87万元。具体如下表:
注:表格中明细项加总若与合计项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日联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明细项加总若与合计项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 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建设,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212.83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0,212.8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置换事项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3,9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等额置换592.02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二)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10,8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追加投资,本次追加投资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表格中明细项加总若与合计项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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