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108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2,36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653.60万份(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应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6.00万股(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8月21日完成上述4,653.6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109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7,218,173股,占公司2023年8月21日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14.08%,本次质押完成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166,7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5.62%。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通知,李振国先生将其所持45,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以上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以上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其他说明
李振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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