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528 公司简称:瑞丰银行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行的业务体系主要分为三个板块:零售金融板块、公司金融板块、金融市场板块。零售金融板块主要包括储蓄存款;投资理财、代销基金、代销贵金属、代销保险等财富业务;信用卡、市民卡等银行卡业务;手机银行、个人网银、收单结算等电子银行业务;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金融、农村社区金融服务等普惠金融业务。公司金融板块主要包括公司金融业务、小微金融业务、票据业务、国际金融业务等。金融市场板块主要包括资金业务、债券业务、外汇业务、衍生品业务、理财业务等。
2.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存款总额、贷款总额均不含应计利息。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注1:2023年4月20日,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4月28日,本行发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09,354,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股(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6,403,237.85元,派送红股452,806,47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962,161,395股。本行已于2023年5月10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因报告期内本行实施了派送红股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23年1-6月期间和2022年1-6月期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已按送股后的总股本重新计算。由于派送红股事项,导致本行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上年末下降。
注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年化后数据。
补充财务指标
资本充足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行在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https://www.borf.cn/jgzb/index.shtml)披露本报告期末资本构成和杠杆率相关明细信息。
2.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2023年上半年,面对外部复杂严峻的环境和经济运行新的困难挑战,本行在总行党委和董事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等大事要事,做深做实全方位成体系以人为核心的普惠金融,持续深化大零售转型和数字化改革,总体经营稳健、业绩稳增、资产质量夯实,成长韧性进一步凸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
1.凝心聚力,经营发展走在前列。2023年上半年,本行坚持差异化高质量发展,整体经营发展有序、风险可控、盈利稳健。资负规模保持高增。报告期末,全行总资产达到1,899.09亿元,较年初增加302.86亿元,增幅18.97%;总负债1,740.77亿元,较年初增加296.30亿元,增幅20.51%;净资产158.32亿元,较年初增加6.56亿元,增幅4.32%。存贷规模快速扩张。报告期末,各项存款余额为1,427.14亿元,较年初增加190.41亿元,增幅15.40%,其中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分别较年初增长16.27%、15.14%;各项贷款余额为1,117.79亿元,较年初增加88.83亿元,增幅8.63%。资产质量持续向好。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0.98%,较年初下降0.10个百分点,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提升;贷款拨备余额32.82亿元,较年初增加1.68亿元,增幅5.39%;拨备覆盖率298.94%,较年初上升18.44个百分点;拨贷比2.94%,较年初下降0.09个百分点。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18.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80%;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4%,较上年同期提升0.52个百分点。
2.聚焦中心,深化服务实体经济。报告期末,本行企业贷款余额为532.32亿元,较年初增长26.50%,其中制造业贷款占全行贷款比重提升至20.04%;全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420.83亿元,较上年末新增94.17亿元,增长28.83%。提升信保类贷款投放。报告期内,本行强化信保类贷款业务,推动引领发展头部企业、传统先进制造企业、专精特新科创企业、创业创新小微企业、源头活水外贸企业“五类实体”信用贷款拓展,充分运用好信保类贷款新政策,借助融担增信等措施,集聚了一批优质对公小微企业。报告期末,本行企业贷款中的信保类贷款占比为39.03%,较年初提升3.91个百分点。优化数字营销体系。优化“小微易贷”扫码模型,增设“小微易贷+融资担保”提额通道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开展“小微易贷”专项活动。报告期末,已累计有效扫码1301户,扫码出额799户,完成授信596户,授信率45.81%,贷款余额5216.99万元。助推“浙里基财”系统应用。作为柯桥区服务实体主力军,上半年本行承担“浙里基财”首批试点,在全省率先完成系统上线目标,以财政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和规范基层财政管理。报告期末,本行已助力柯桥全区16个镇街上线运行新系统,覆盖率100%,执行项目数及支付申请数均位列全省第一。“浙企智管”赋能中小微企业。报告期内,本行创新推出“浙企智管”交易银行产品体系,面向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出“财资宝”“票据宝”“贸融宝”“供链宝”“政务宝”“收付宝”服务体系,打造数字生态,为企业客户提供综合化、线上化、场景化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专注为对公客户定制场景化财资服务方案,打通企业收、付、管、融等各环节,支持客户本地化部署等多种应用方式,助力客户实现数字化升级。打造企业客户综合经营平台。报告期内,本行推出浙江农商银行系统首个自主开发的对公权益平台“惠企e家”,打造企业客户线上经营平台,提升企业客户对本行产品、权益活动等综合服务体验,打通银企高频互动“最后一公里”。实现国际业务新发展。报告期内,本行围绕“营销服务、多元盈利、本外一体”的国际业务发展理念,加强走访触达,强化业务培育,加快异地拓展,推进增量拓面。报告期末,全行走访外贸客户千余次,新拓国际业务价值客户161户,同比增长38.79%;投放贸易融资业务量10.02亿元,同比增长30.64%;开展外汇衍生品签约2.83亿美元,同比增长60%,新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义乌、越城两个异地区域新拓国际业务价值客户97户,同比增长86.61%。
3.三向发力,稳步推进零售转型。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从客群集聚、规模扩张、中收提升三个方向持续发力,稳步推进大零售转型深化。报告期末,全行对私核心客户达136,998户,较年初增加20,957户;对私存款余额达936.98亿元,较年初增加123.22亿元,增幅15.14%;对私存款日均达917.14亿元,较年初增加168.30亿元,增幅22.47%;私人银行三星级及以上财富客户达44,437人,较年初增长24.16%,其AUM达550.30亿元,较年初增长32.50%。一是把握两大客群运营模式。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深化数字客群运营模式,创新数字化、集约化、敏捷化客群运营模式,实现客户运营统一和集约化管理,实现“画布式”配置,连接产品、客群、渠道,实现统一调度和集中管理,做深老客户;完善异地客群集聚模式,以“瑞丰邻家”品牌为抓手,通过密集化的社区活动,聚焦新客户的引入,侧重客户面拓展和覆盖率提升,做广新客户。二是“百佳网点”服务成标杆。2023年6月,本行营业部荣获“2022年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称号,成为绍兴全市金融系统首家、浙江农商银行系统目前唯一拥有百佳示范网点的银行机构,成为全国银行业服务标杆银行。三是财富业务新突破。2023年以来,本行围绕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财富管理理念,坚持战略协同,积极探索大财富管理模式创新,不断增强大财富管理体系下各条线的协同效应;持续推动财富产品丰富化、创新化、定制化,完善财富产品体系;推动客群精细化管理,依托大数据整合实现客群细分和精准营销,实现大众财富客户服务标准化和高端财富客户服务专属化,客户黏性进一步增强,业务实现快速突破。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各类代销产品27.66亿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79.72%,资管产品、保险产品、贵金属销量均显著提升。
4.微小融合,引领普惠业务发展破局。2023年上半年,为了加大客户下沉力度、提升综合化营销能力、强化分层管理效能,本行在前期融合试点的基础上实施微小业务全面融合,合并普惠金融部、微贷事业部,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本行将通过“微小融合”,促进支行个人业务与微贷业务融合,激发支行员工业务活力,真正实现信保类贷款业务新突破;将进一步促进传统社区经理与原微贷客户经理综合化业务营销的全面融合,在做好贷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存款、财富产品、信用卡、小微企业贷款、国际业务等各项业务综合化营销工作;将通过“微小融合”,整合原有的产品体系,实现产品业务打通,加速个人贷款产品线上化、数字化。实现业务流程优化,加速个人贷款营销标准化、模版化。通过产品的优势,提高客户经理单人产能,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高人均创利能力。报告期内,“微小融合”已初显成效。报告期末,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达288.26亿元,较年初增加28.75亿元,增幅11.08%;纯线上消费类“共富贷”产品扫码客户达17.15万户,授信成功客户8.72万户,贷款余额45.15亿元,较年初增加23.31亿元,增幅106.73%,实现余额翻番。
5.服务大局,全面开展“助力共富”。2023年,本行全面贯彻落实“助力共富年”活动,深化金融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加码乡村振兴信贷投放、加码“扩中提低”金融助力。争创“助力共富年”标杆银行。今年以来,浙江省财政厅全面推进“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柯桥区作为全省首批7家试点区县,本行作为柯桥区唯一试点金融机构,与区财政局成立扩中项目专班,通过大数据模型精准识别了2.08万户扩中家庭的目标群体,针对性地推出了4种扩中家庭的共富专项产品,上线了“共富经营贷”“共富安居贷”“共富助医贷”“共富助学贷”专项信贷产品。助力“共富合作社”联合升级。本行与当地供销社、农合联联合,选定柯桥区柯岩街道叶家堰居启动打造“瑞丰共富社”,下一步将继续推进“金融政务综合服务+农合联共富产品展销”和“共富直播间+红色党建展示点”功能打造。助力“强村富民”提档升级。本行积极推进强村富民示范基地建设,打响以“金融支持强村富民联合体,金融支持乡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户家庭负债表融资模式”为核心的金融支持强村富民三大“组合拳”。聚焦强村富民目标,强化金融政策综合集成,加快产品创新,加大金融服务模式改革,推动金融资源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助力农村产业创新升级。本行积极联动供销社、农合联等机构,在原花卉产业农合联、传统酱文化产业农合联、粮油产业农合联、酱醉制品农合联、竹产业农合联授信25亿的基础上,新增名优茶产业农合联5亿元、青梅产业农合联8000万元授信,进一步助力农村产业发展,不断推动农村互助金融创新升级。
6.迭代升级,数改成效再上台阶。报告期内,本行加速深化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数字化产品体系,强化改革成果的应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省县融合走向纵深。本行坚持“大平台+小法人”的省县融合模式,积极开展省县人才互通和特色应用上云工程。围绕组织、文化、数据、架构、流程等全方位转型,继续坚持“短平快”“干中学”数字人才培育,开展数字化能力岗前认证试点工作。强总部支撑、平台赋能、数据驱动,继续推动数据资产整合,不断完善业务中台、做深数据中台。持续夯实底层机制建设。建立PMO强化营销、风控、运营三大项目群统筹管控,依托“五位一体”模式和瑞智小站平台,围绕客群生命周期,设计数字用例,打通营销端数字链路,打造全新的对公条线营销平台,对原有功能进行整合、集成、优化,强化平台赋能。推出客群敏捷运营管理机制。在数字金融中心建立十个敏捷客群部落,围绕客户体验,聚焦打造端对端的客群运营模式,推动线上引流+线下服务模式。强化风险精准管控。本行强化零售数字化风控体系的应用和迭代,深化对公数字化风控体系的建设。增强数字化判断风险能力,加快零售金融数字化风控体系的应用落地,对零售客户进行前瞻性批量准入管理,提前预警高风险客户;增强数字化识别风险能力,针对不同类型的零售客户优化风控策略;增强数字化监测风险能力,落地总行质检管理和智能贷后管理,加强对客户的贷后实时管理。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经全体监事同意,本行于2023年8月18日增加补充议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监事会补充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本行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俞广敏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张晓鸿监事书面委托顾洁萍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行《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本行《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在提出本项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制定《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年)》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更新《机构恢复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3年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投资入股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投资入股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本行于2023年8月18日增加补充议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补充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本行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实际拥有表决权的董事14名)。会议由董事长章伟东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提名吴智晖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陈钢梁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吴智晖先生、陈钢梁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注册资本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章程》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制定《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年)》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修订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更新《机构恢复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3年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投资入股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提升经济效益,本行拟对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南农商银行”)开展股权投资。本行此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拍卖受让等方式,受让苍南农商银行的股份总额不超过其股本总额的9.8%,最终认购事宜及认购数量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复为准。具体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项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项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投资入股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提升经济效益,本行拟对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农商银行”)开展股权投资。本行此次拟通过拍卖受让、协议转让等方式,受让诸暨农商银行的股份总额不超过其股本总额的9.8%,最终认购事宜及认购数量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复为准。具体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项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项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3)。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智晖先生 1970年10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新昌县财税局科员、团工委书记,新昌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新昌县信用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嵊州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嵊州农村合作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嵊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新昌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诸暨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行党委书记。
陈钢梁先生 1975年11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绍兴县信用联社夏履办事处柜员、湖塘分理处主任、团体业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柯桥支行副行长、个私业务科科长、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瑞丰银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战略企划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电子银行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诸暨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嵊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10日实施完成,本次权益分派以1,509,354,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共计派送红股452,806,476股,分派后本行总股本为1,962,161,395股。相关事项详见本行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28)。本行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本行注册资本,并对本行《章程》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同意将这两项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结果,本行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509,354,919元变更为人民币1,962,161,395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行拟对本行《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数量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第五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9,354,919元。”修改为:“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2,161,395元。”
(二)第三十一条“本行的股份总数为1,509,354,919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本行的股份总数为1,962,161,395股,均为普通股。”
本次拟对本行《章程》其他条款修订如下:
(一)第十七条“党委设书记1名,党委成员若干名,由省农信联社党委任命。”修改为:“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委成员若干名,由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任命。”
(二)第五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二条中的“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修改为:“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除上述修订外,本行《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本行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核准,并就相关事项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7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三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7日
至2023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9月5日(星期二)—9月6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六楼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六楼
邮政编码:312030
联 系 人:秋女士
联系电话:0575-81105280、81105206
传 真:0575-84135560
(二)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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