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1、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CESE2(Thailand)C0.,LTD
被申请人: Talesun Technologies(Thailand)Co.,Ltd
2、仲裁情况
被申请人为公司位于泰国的控股子公司。2020年9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由申请人负责被申请人组件工厂二次配工程采购施工相关事宜;2021年5月14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两份《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由申请人负责被申请人1GW电池扩容项目废水工程相关事宜和1GW电池扩容机电工程相关事宜。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尾款17,686,594元(约占上述合同总金额的30.07%),双方协商多次未果。现申请人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尾款17,686,594元、违约金884,330元。
(2)依法确认申请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450,000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影响及其他关注事项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1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与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目前,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利,证券代码:002309)于2023年8月18日、8月21日、8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
4、公司和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7月15日披露的2023-081、2023-090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380.76万股股份可能被变价处置导致可能被动减持的事项尚未结束,公司未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是否涉及上述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关注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公开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不存在应修正情况;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公司半年度报告。
3、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与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目前,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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