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明峥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
(2)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2023年第一季度,由于公司经办人员操作失误,致使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追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情形以外,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帆科技”)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号)注册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235,4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656.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84.6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72.29万元。截至2020年8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00Z003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9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特定对象非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437,85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999,989.06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452,829.9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9,547,159.08元,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印花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含税)净额为178,725,108.14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10月2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6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莘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经审慎决定,公司新增铜陵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实施地点,公司与保荐机构、新增主体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铜陵分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7,220,893.16元,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3,979,536.3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及存单等理财产品余额4,000.00万元。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一季度,由于公司经办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前述议案中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的对象理解为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及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致使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追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延期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扩产及办公楼(含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调整为“超高纯磷化氢扩产及办公楼(含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项目投资金额由18,153.00万元调整为15,856.00万元,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用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合肥高纯氢气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延期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表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72.2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46,838.29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6,167.9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17%。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167.9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235,4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6,569,454.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5,846,528.3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722,926.1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00Z003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167.9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46,838.29万元的13.17%。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程序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正帆科技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88596 公司简称:正帆科技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7qrPj6c5xe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嘉宾
董事长: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
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ZHENG HONG LIANG(郑鸿亮)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越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7qrPj6c5xe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54428800-6223
邮箱:ir@gentech-online.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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