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6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知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91,99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32%。辰知德投资和杭州辰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德投资”)、上海辰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贺投资”)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8,56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23%。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2年5月17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股东辰知德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91,99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32%。其中,股东辰知德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11,54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91,99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2.32%。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股东辰知德投资在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5月26日期间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5月5日,辰贺投资通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0.2159%;2023年5月17日,因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55,577,060股增加至55,855,896股,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合计持股比例由5.0175%被动稀释至4.9924%;2023年7月28日,辰贺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04%。本次权益变动后,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36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992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股东辰知德投资出具的《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24日,辰知德投资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通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55,577,060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55,577,060股计算。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2023年5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55,577,060股增加至55,855,896股。上述“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以变动后公司总股本55,855,896股进行计算。
2、截至2023年8月24日,辰知德投资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了所持公司股份120,000股。上述“当前持股数量”含辰知德投资通过转融通业务出借的股份120,000股,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辰知德投资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判断实施的减持计划。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67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熊慧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因此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彦波女士为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鑫、邓雅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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