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制定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61.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950.75万元(含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项目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年2月27日、3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周巷支行为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3年6月30日,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2、 截止2023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3、截止2023年6月30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
1、 浙商银行宁波周巷支行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46,128,643.40元,其中21,816,597.70元系补充营运募集资金,24,312,045.70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给中介机构的发行费用。
2、 经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自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及严格管理要求,对于2023年 3 - 5 月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含税全额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产生的进项税额101.55万元及15.00万元咨询费,进行了整改并于2023 年 6 月 6 日、7 日将上述款项转回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4,670,164.53元,其中1,409,464.53元为利息收入(已扣银行手续380.00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0,999,413.75元,其中370,013.75元为利息收入。
截止2023年6月30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入8,610,720.79元,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837,936.85 元,其中13,205,876.91 元为补充营运资金,117,184.05元为利息收入,514,875.89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87.27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注册会计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 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17.00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586.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16.1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70.67 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3HZAA1B00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和证券登记,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在深交所主板成功上市。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建华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53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54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彬科技”或“公司”)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合法合规。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5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对公司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本次实际核销应收账款合计26.22万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如下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二)存货
存货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3年1-6月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1,436.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1,282.27万元,核销资产26.22万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28.0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后,公司2023年1-6月利润总额为4,276.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5.82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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