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3-49号
股东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新玉优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27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新玉优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9.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18.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
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因持股权益发生变动,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23年7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
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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