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30于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3-2025年度董事长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炳旭、王永庆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3-2025年度经营班子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发展路径是国内国际双轮驱动,推进组织建设是支撑宏大向国际化转型升级的保障。公司对现有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为十一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国际事务部”、“纪检审计部”、“发展规划部”、“投资发展部”、“证券保密部”、“财务共享中心”、“党群文化部”、“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监管部”、“行政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 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所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0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992,344,830.34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主要由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子公司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三个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56,565.31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9,363.12万元,其中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9,558.97万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20,010.01万元,其中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7,633.21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9亿元进行人民币综合服务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878,191.78元。报告期期末,公司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992,344,830.34元,其中92,344,830.3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其中9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结合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司农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审计收费总额2,24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霞,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0年5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敏,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10 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开始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任司农事务所部门经理,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豪威,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2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6月1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78万元,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0万元。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司农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司农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拟续聘司农事务所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审阅了有关材料,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理性科学的决策。经核查,司农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司农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司农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5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2、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以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同时,审议并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47,579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48,760,423股的2.00%。股权激励事项尚须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公司已将方案报送至广东省国资委审批,公司将在取得国资委的核准文件后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3、2023年上半年,公司进行了产能调配,新增工业炸药产能7,000吨,公司产能提升至49.7万吨,具体产能变动情况如下:
(1)2022年11月,公司民爆板块全资子公司宏大韶化撤销1.2万吨/年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同时申请奖励2000吨/年混装炸药产能,连同合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奖励的1,000吨,合计15,000吨产能转移至宏大工程,推进西北富矿带地区产能布局。此次产能转移在报告期内已落地。(2)2022年11月,公司将广东省内1万吨炸药产能转移至内蒙吉安化工三个生产点,该事项去年已得到工信部批复。报告期内,一个生产点已完成扩能升级项目建设,进入试生产阶段;另外两个生产点在改造中。
(3)2023上半年,公司从广东省内调配6,000吨炸药产能至甘肃地区,该事项已经工信部批复同意。
(4)2023上半年,公司子公司宏大工程通过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合作建设1.2万吨混装地面站,新增工业炸药产能4,000吨,该事项已经工信部批复同意。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11: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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