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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机电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赖云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力韬先生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有12项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后通过;议案9、议案11为一般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后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唐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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