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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并新增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万股,发行价格为14.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2,069.1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3,743.4599万元变更为31,657.946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3,743.4599万股变更为31,657.9466万股。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考核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规划及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并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相关规章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3-005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因公司经营工作需要,根据《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拟聘任张雪峰(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雪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张雪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雪峰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硕士。1995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开发部设计员、设计室副主任、设计室主任、检验处副处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西安西变中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任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品质保障处副处长、供应处处长兼党支部书记,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任PT XD-SAKTI印尼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任西电济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任西电济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任西电印尼SAKTI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雪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3-007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4,93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9,783,003.79元的比例为29.99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9,783,003.79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4,93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4,93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9,783,003.79元的比例为29.99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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