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学习及阅读需求,向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与产品,本期间进一步梳理了产品分类,根据新的产品分类,对上述披露口径进行了调整。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及师生发行教学用书,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业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3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以每股人民币7.12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98,7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03号)于2016年8月8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815,200.0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人民币48,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54,815,2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人民币9,640,101.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175,098.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0778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5,143,588.81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123,611.9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1,924,831.5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769,710.3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于2016年8月3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目”由本公司具体实施。截至2022年5月27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成都川大南苑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9892955988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
“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教育科技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11350000000606313在文轩教育科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教育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6月2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350000000624424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19年10月16日完成销户。
“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更名为“四川新华文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物流”)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1日,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697921507在文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物流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2023年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3:截至本期未,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公司代码:601811 公司简称:新华文轩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3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华国际酒店(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古中市街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监事唐雄兴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淼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 非累积投票议案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邱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1-2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候选人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票数当选;第1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仇光莉、李佳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3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成都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议案,周青先生在当选董事长后主持了其他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青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周青先生已于2023年8月29日由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董事会同意选举执行董事周青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周青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主席)。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调整为:执行董事周青先生(主席)、李强先生,非执行董事戴卫东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谭鏖女士被选举为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方炳希先生(主席)、李旭先生,非执行董事谭鏖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已于2023年8月2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及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的议案》
基于本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A股)和香港联交所主板(H股)上市,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条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定期报告格式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确认公司于2023年上半年遵守相应条款之规定。上述守则及公司治理遵守和履行的检讨情况,已载于《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该议案已于2023年8月2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A股)及其摘要、《2023年中期报告》(H股)及《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该议案已于2023年8月2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新华文轩2023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形成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32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监事王焱女士主持了会议部分议案,邱明先生在当选监事会主席后主持了其他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邱明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邱明先生已于2023年8月29日由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监事会同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邱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23年8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并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A股)及其摘要、《2023年中期报告》(H股)及《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已于2023年8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材料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新华文轩2023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2023年8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33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青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青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执行董事周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即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周青先生简历
周青先生,1969年4月生,现任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四川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处长;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四川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局长、省电影局局长。周先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主修法学理论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完成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曾获中宣部、司法部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中宣部、司法部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34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邱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邱明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邱明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邱明先生简历
邱明先生,1975年5月生,现任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曾任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财务科会计,四川出版集团计划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部主管,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副主任、主任,四川出版印刷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四川联翔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邱先生毕业于重庆商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3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认购金石成长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文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投资”)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认购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拟发起设立的金石成长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标的基金”)份额。2023年7月21日,文轩投资与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金石成长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新华文轩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新华文轩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募集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标的基金管理人的通知,标的基金已完成募集,总认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32.80亿元,文轩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亿元,占标的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3.05%。各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工商登记情况
近日,合伙企业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金石成长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CPWQBB7E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常军胜)
出资额:327,983.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58号4幢304室。
三、风险提示
标的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资本市场行情、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着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投资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标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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