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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因报告期公司完成收购青海国投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格尔木梦幻盐湖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事宜,持股比例达到70%,实现控制。本公司和格尔木梦幻盐湖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合并前同受母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三十二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之规定,对期初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亲自参会董事12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八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马金山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马金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马金山,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曾先后任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部长,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9月任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层副职);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任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级资深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负责人(中层正职职级),兼任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着良好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本次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成员情况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仲成贵。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1994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8月开始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良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盐湖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盐湖股份2021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湖股份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5.独立性: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盐湖股份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6.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年审计情况

  2019年-2022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盐湖股份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内控审计业务约定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安排》等规范性文件,对盐湖股份财务报表、承兑汇票管理、关联方及交易、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审计,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计报告》,满足盐湖股份公司对外披露需求。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已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同意。

  (二)公司根据《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承包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盐湖技〔2022〕59号)的相关要求,以发放业绩评价记录表的形式完成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考核评价,发放业绩评价记录表26份,收回26份。经考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业绩评价平均得分为95.5分,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2023年7月25日《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2023年第3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制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年限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事前认可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续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后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同意将《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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