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安排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

  其中,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任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3年8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2、3、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并在发送邮件后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确认(须在2023年9月1日17: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39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娜娜

  电话:0769-85035088

  邮箱:derucci-2021@derucci.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证券事务部

  邮编:523900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1323”

  (2)投票简称为“慕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