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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3-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文书,获悉部分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公司关联方)定向融资计划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经向执行法院进一步了解,获悉公司所持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的100%股权被司法冻结。

  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的进展情况,详见2023年9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金环新材料经营正常,本次公司所持金环新材料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及金环新材料造成实质性影响。但是,不排除未来因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判决的执行导致公司所持金环新材料的股权被司法处置,其可能对公司或金环新材料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诉讼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目前本次司法冻结对本期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但不排除未来因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判决的执行导致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其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重大诉讼案件可能会导致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公司最终为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系列案件承担担保责任,则可能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存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情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的后续执行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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