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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3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结合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对相关申请文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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