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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百度网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3-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有关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将在正式的业务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本协议属于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等内容,付诸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预计随着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影响程度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嘉博创”)近日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网讯”)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方位开展技术合作、市场合作、服务合作,努力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共同推动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共育创新发展新优势,共赢数字经济新未来。

  本次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注册资本:1,342,1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家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翻译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演出经纪;职业中介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百度网讯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百度网讯发生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百度网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百度网讯将为中嘉博创提供以文心千帆为典型产品的人工智能技术和解决方案,以支持其在金融、电信及其他行业客户业务的发展。

  双方合作的目标是共同推进金融和电信信息服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双方将充分整合资源和技术优势,共同探索创新解决方案,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推动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应最大程度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2、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可延期或重新签订协议。

  4、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嘉博创作为一家领先的金融和电信信息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对行业客户的需求,业务场景有深入理解。合作后将利用百度“文心千帆”等人工智能大模型产品及技术,为金融机构和电信运营商开发创新应用,这些应用将覆盖风控、客户服务、智能营销、智能客服等多个方面,以提升行业效率和用户体验。百度在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AIGC和大数据分析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实力。百度网讯和中嘉博创的战略合作标志着人工智能在金融和电信信息服务领域的应用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上述协议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随着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有利的影响,影响程度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内容和涉及金额尚需以后续各方另行签署的单项协议或合同为准。

  2、协议履行期间,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协议的执行亦可能存在因不可抗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英魁因司法诉讼,其所持有的公司3,512,213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41)。

  (2)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计划自2023年5月30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增持计划及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30日、2023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8)。

  除上述所列情形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直接持有限售股份不存在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

  4、除上述2、(1)所述情况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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