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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周。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0,861,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1,014,978股的70.672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348,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6%。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9,519,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883%。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4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6%。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4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6%。

  4、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提案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55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29%;反对1,30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861,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861,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宋颖怡、邓琦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公司按相关规定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6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76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76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01号

  2、申报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邱泽恋

  4、联系电话:0755-27323929

  5、指定传真:0755-27323949

  6、邮政编码:5181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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