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1期134单元哈佛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YAOLONG TAN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占一宇出席会议;财务总监纪丽丽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旋、刘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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