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周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3,598,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93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2,7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97%。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5,062,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关联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罗瑞发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37,554,950股不纳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有效表决情况计算。
2、网络投票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58,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58,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8%。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李秋霭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6,041,776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19,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罗瑞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李秋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9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已就本次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事由作出相应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实际情况考虑,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时限。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蔡福春先生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之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若继续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和审慎分析,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拟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2)。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已就本次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事由作出相应说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决定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时限。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杜水荣先生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开立证券账户及银行账户,未有其他实质性进展情况。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原因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之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若继续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和审慎分析,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拟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拟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结合监管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综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时机与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共同发展。目前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推出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蔡福春先生、关联监事杜水荣先生均已对本议案审议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3、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下午17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9月26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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