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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2023年9月8日,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1360;场内简称:短融ETF)进行估值调整,由收盘价估值调整为份额净值估值。

  自2023年9月11日起,对短融ETF恢复按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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