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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点

  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2日

  至2023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尤金焕、尤小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还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供核查。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12日下午 13:00-14: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女士 021-67276833

  会务联系人:梁敏女士 021-67276833

  公司传真:021-67270000

  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年9月18日上午9点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国桢、You Ruojie(尤若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定于近期召开公司2023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下午2点

  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审议议案:《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潘利军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435万元。超出预计情况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监察工作。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主要增加部分为原材料铝锭的购入,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435.00万元。关联董事陈国桢先生、You Ruojie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新增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在目前实际经营基础上,基于经营业务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新增部分主要是原材料铝锭的购入,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均以政府定价以及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为保证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预计的主要增加部分为原材料铝锭的购入,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双方参照行业价格、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定价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预计的主要增加部分为原材料铝锭的购入,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涉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表决结果。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本次新增额度所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杭州赛孚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07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尤飞煌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808-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设备销售;销售代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华峰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9日

  法定代表人:孟启贵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16幢3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HUAFON SINGAPORE PTE.LTD.

  成立时间:2022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新加坡实笼岗路(SERANGOON ROAD)987号

  经营范围:各类商品的批发贸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赛孚唯科技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华峰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营企业;

  HUAFON SINGAPORE PTE.LTD.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 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新增的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主要为原材料铝锭的购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参照行业价格、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具体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参考标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作为交易价格及费率的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可充分发挥关联方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效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建立于平等、互利基础之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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