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76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徐文俊出席了本次会议,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2、议案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羊解戈、吴佳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 上网公告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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