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泰晶科技半导体工业园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通过逐项表决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军旺、王腾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
达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9月18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13,54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343,352的比例为1.005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8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24元/股、最低价为15.86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3,113,473.3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2.4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9日和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13,54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343,352的比例为1.005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8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24元/股、最低价为15.86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3,113,473.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和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58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9,343,352股减少至389,322,77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89,343,352元减少至389,322,77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及2023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泰晶科技半导体工业园
2、申报时间:2023年9月19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22-3308115
5、传真:0722-3308115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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