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名称:AI算力服务合同
● 合同金额:18,000万元(含税)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当期和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履行期限:本合同涉及的服务自双方签订的《算力服务清单》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服务期限为60个月,自交付成功之日起算。
● 风险提示:
1、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将可能产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2、 涉及服务器等主要设备需向外采购,在交货时间和价格上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合同履行进度及预期经济效益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一、 交易概述
近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济南超级计算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济南超算中心”)签订《AI算力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算力服务清单》,鉴于乙方拥有AI算力服务能力,甲方向乙方采购智能计算中心的AI算力服务。本次合同金额为18,000万元,服务期限为60个月,自交付成功之日起算,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交付用户运行的服务器数量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济南超级计算中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28666号济南超算中心科技园2号楼5层516-1室
4、法定代表人:涂阳
5、成立日期:2021年5月21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潘景山持股36%,涂阳持股23.5%,济南超级计算技术研究院持股17%,王强持股13.5%,山东超级计算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0%
济南超算中心及其关联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济南超级计算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服务内容及价格
1.1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AI算力服务的内容及价格如下:
乙方提供包括算力服务、带宽、存储在内的相关服务(含A800算力服务器60台),服务周期60个月,合同总金额为18,000万元。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交付用户运行的服务器数量为准。
1.2算力支撑:支持最高等级GPU集群,大幅度缩短计算时间,提高效率,适用于人工智能、生命科学、高校科研、工程仿真、药物研发等场景;
1.3数据安全:用户环境物理隔离、相互独立,充分保护用户隐私,同时加以防火墙等安全措施。
注:增值税为6%。
2、服务费支付
2.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为60个月。服务期限内,每次资源数量及结算方式以双方盖章后的本合同附件《算力服务清单》为准(后附清单模板)。双方如需变更服务内容或条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具体结算方式为:按月支付,交付成功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笔服务费,后续服务费每月15日前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交付及服务期限
3.1乙方应于双方签订的《算力服务清单》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交付至甲方。
3.2交付标准:甲方可以正常使用上述AI算力资源,同时主机接入甲方要求的网络带宽端口,并联网调测可以正常使用,即为交付成功。
3.3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为60个月,自交付成功之日起算。
4、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或承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除需继续履约本合同所约定义务、陈述与保证或承诺外,还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4.2在本合同生效后、交付成功前,如果任何一方(仅为本款目的,以下简称“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另一方(仅为本款目的,以下简称“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果违约方仍未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未能提供满足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从而对甲方正常工作进度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十日内整改到位,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未整改到位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停止支付后续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但尚未使用期间对应的服务费。
4.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其应支付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为18,000万元人民币(含税),服务期限为60个月,自交付成功之日起算。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当期和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本次合同签订,符合公司智算业务整体规划,有利于推进公司智算业务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将可能产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涉及服务器等主要设备需向外采购,在交货时间和价格上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合同履行进度及预期经济效益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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