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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二审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于2023年9月19日晚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送达的案号为“(2023)浙民终1093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吕世威诉中捷资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01民初99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公司因不服杭州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浙江高院提出上诉。2023年9月19日晚,公司收到浙江高院的前述《传票》。根据《传票》显示,该案件二审开庭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该案件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2023年8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

  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078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资源”或“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环恒捷”,玉环恒捷直接持有中捷资源129,605,889股股份,占中捷资源总股本的18.8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及实际控制人玉环市财政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于2023年7月8日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事项进展暨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于2023年7月25日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实际控制人玉环市财政局及全体董监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实际控制人玉环市财政局及全体董监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法院是否能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 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此次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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