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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亿元,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常州亿晶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5.13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2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常州亿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06、2023-008)。

  2023年9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金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常州亿晶于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与建设银行金坛支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以及常州亿晶与建设银行金坛支行、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1日签订的《网络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所作出的全部付款承诺项下的付款责任等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为8.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4、注册资本:212,946.1116万元整

  5、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亿晶光电

  被担保方:常州亿晶

  债权人:建设银行金坛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8.5亿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业务

  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常州亿晶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科技”,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14.29%股权,属于对企业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常州亿晶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55亿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13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59%。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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